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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起诉书的内容要求

添加时间:2018年11月2日 来源: 霍邱律师   http://www.wshyls.com/

  一、离婚起诉书应具备以下内容

  1、写明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

  2、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婚姻状况中应当写明何时结婚、在何地登记、相识经过、初婚还是再婚、婚后有无子女、子女的年龄及其他情况、是否已分居、分居时间等。

  离婚的理由应当写明:婚姻基础、婚后的感情如何、被告的现在态度如何、是否经过双方单λ或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调解、调解的效果怎样、以前是否到法庭诉讼过、法庭处理结果。如果是因为第三者插足引起的离婚案件,起诉方必须提出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诉讼请求部分应当写明自己的离婚态度,离婚后对子女如何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家庭共同财产如何处置。

  3、写明起诉时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告人自己签名或盖章,起诉的时间。

  二、书写离婚起诉书要注意的问题:

  1、起诉书是引起诉讼程序的最基本的法律文书,起诉书的书写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书写,同时要在事实及理由部分将结婚的时间,婚后的情况,及不能再维持夫妻关系的理由写清楚.但一定要避免事无巨细全都写上的流水账式的书写方式,要将主要问题,主要观点,主要理由写清楚即可,应避免长篇大论,侃侃而谈。

  2、原告与被告的姓名一定要绝对准确,不能有任何的错误,应与身份证上的信息一致。

  3、原、被告的住址、电话等联系方式要准确,以免法院传唤时无法到庭。

  4、在起诉书中避免使用过激的语言,及不文明的言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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