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律师

-余浩

17334665566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约定财产制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添加时间:2018年3月1日 来源: 霍邱律师   http://www.wshyls.com/
  夫妻约定财产的效力体现在三方面:

  第一、约定财产制对法定财产制的效力。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约定财产制的效力高于法定财产制,所以夫妻对财产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才适用法定财产制的规定。

  推荐阅读:婚姻法全文

  第二、约定财产制的对内效力。

  约定财产制的对内效力是指该约定对夫妻双方产生的拘束力。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关于婚前财产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约定一经作为,即对双方产生约束力,各方应按约定的内容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婚姻终止分割财产时,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部分或约定无效的部分,适用法定夫妻财产制。因此,只要夫妻在财产约定中符合约定的一般条件,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其约定没有发生对外效力,对内效力亦应承认。夫妻一方无法证明善意第三人知道其财产约定而连带清偿债务后,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应当予以支持。

  第三、约定财产制的对外效力。

  约定财产制的对外效力是指夫妻双方对财产所作的约定能否对抗第三人,能对抗第三人的,对外发生法律效力;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对外不发生法律效力。

  婚姻法频道为您整理离婚协议书离婚手续家庭暴力等婚姻法律相关知识,分类齐全,欢迎浏览。如果还有其他疑问,请点击婚姻法首页查看,感谢您的访问。

联系电话:17334665566

全国服务热线

17334665566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