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律师

-余浩

17334665566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离婚时,要求对方帮助的条件

添加时间:2014年7月18日 来源: 霍邱律师   http://www.wshyls.com/
  离婚时,一方因生活困难需要另一方帮助的,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一方生活困难的情形在离婚时已实际存在,而不是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发生生活困难另一方都必须给予帮助;

  二、一方生活困难是:1、没有住房;2、失去劳动能力;3、无生活来源等情况;

  三、提供帮助的一方有负担能力;

  四、生活困难的一方没有再结婚组成新的家庭。

联系电话:17334665566

全国服务热线

17334665566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