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热线:
首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婚姻法律文书
子女抚养
离婚赔偿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婚姻财产
法律文集
律师文集
婚姻家庭
婚姻法律文书
子女抚养
离婚赔偿
离婚房产
婚前教育
财产分割
继承法
离婚程序
婚姻财产
离婚起诉书
婚姻调查取证
婚内侵权
文章详细
夫妻法定财产制概述
发布时间:
2014年6月14日
巫山婚姻律师
夫妻法定财产制的概述
夫妻之间的法定财产制又称补充财产制,是指夫妻在婚前或婚后没有对其选择适用的夫妻财产制进行约定或其约定无效时,依照法律规定所直接适用的夫妻财产制。
设置法定夫妻财产制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夫妻在婚姻家庭共同生活中的经济需要,解决在夫妻没有对其选择适用的夫妻财产制进行约定或约定无效等情况下的夫妻财产所有权的归属问题。
法定财产制是法律预先设置而仅在无财产制约定或约定无效的情况下才能直接适用的一种夫妻财产制,是对约定财产制的必要补充。
关于我们
相册影集
法律咨询
专长领域
案件委托
联系方式
律师文集
人才招聘
网站管理
All Right Reserved
巫山婚姻律师
Copyright @2013-2013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
友情链接
巫山婚姻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