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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条件有哪些

添加时间:2024年5月23日 来源: 霍邱律师   http://www.wshyls.com/

 余浩,霍邱律师,现执业于安徽余浩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不少人在交通肇事撞死人后会问这样一句话,自己会被判处死刑吗很明显这是对交通肇事罪量刑不是很清楚,其实我国对交通肇事罪的处罚是没有规定死刑的,那究竟涉嫌交通肇事罪会被怎样判刑呢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的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

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1、 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的;

  2 、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注意,此处的30万元以上的数额,不是指事故本身造成的财产损失数额,而是指行为人无力赔偿的数额。按此标准,财产直接损失数额不到30万元,或者损失虽远远超过

30万元但赔偿后不足30万元的,都不构成本罪;

  4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并具下列情形之一的:

  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严重超载驾驶的;

  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逃逸不适用的情形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主观上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心态,因而不具有;悔罪;心理,客观上逃跑,即使其人身不受事故处理机关控制、脱离控制,不愿意承担刑事或不愿意对被害方予以赔偿,客观上不具有悔罪行为。因而在其归案后,即使产生了悔罪心理,实施了悔罪行为,但他们的;罪过;比起肇事后未逃逸的大得多,仅应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考虑,不宜适用缓刑。实践中,对于交通肇事罪的犯罪分子要是属于一般情节,即量刑范围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同时满足其他的缓刑条件,那么在判刑的时候同时宣告缓刑的可能性是很大的。不过要是交通肇事逃逸的话,则一般是不适用缓刑。

  人死亡的,虽然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一般也不宜适用缓刑。但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可以从宽掌握。

  相关知识:《意见》规定6种情形一律不适用缓刑:

  1、对醉酒驾驶机动车致死亡一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

  2、有出于追逐取乐、竞技、寻求刺激等动机,在道路上超速行驶50%以上的;

  3、致死亡一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后逃逸的;

  4、斑马线上致行人死亡一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

  5、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的;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

  6、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三、交通肇事罪量刑加重情节

  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故全部或者主要;

  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的;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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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条件有哪些

  1、本条规定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人只要从事对机动车船驾驶的,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2、行为人主观上是出于过失。

  如果行为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则应按其他有关条款定罪量刑,不能适用本条。

  3、行为人必须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

  也就是说行为人的行为必须是违反国家有关交通运输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各种规定。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测站管理办法》、《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暂行规则》、《铁路道口通行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海运、船运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4、行为人的行为必须造成了重大事故,即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才能构成本罪。

  这一点是区分交通肇事罪与一般交通事故的主要标准,如果行为人违反有关交通法规的过失行为没造成上述危害后果的,就不构成犯罪,应按交通事故由有关主管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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