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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绝父子关系要分财产吗 转继承怎么分割财产呢

发布时间:2022年8月18日 巫山婚姻律师  Tags: 断绝父子关系要分财产吗,转继承怎么分割财产呢

 肖明安律师,巫山婚姻律师,现执业于广东卓建(重庆)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断绝父子关系要分财产吗

断绝父子关系要分财产吗

如果父子关系是基于血缘关系形成的,法律是不支持断绝关系的,所以不涉及到财产分配的问题,如果是基于收养关系形成的,解除收养关系后,各自拿回属于自己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第二十六条;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再离婚财产的分割方法

再婚夫妻财产情况不一,分割时会有不同对待。大致情况分一下三种:

有婚前财产协议书的;现在再婚夫妻双方一般都有自己个人的婚前财产,为了避免日后因财产发生分歧,或者离婚时财产分割发生矛盾,故而再婚结婚登记前对各自的婚前财产协商,用书面形式固定下来,预防万一。这种形式在城市比农村较多。如果离婚时婚前财产按照协议执行,减少了因分割财产的婚前财产的处理矛盾。婚后财产的分割,那不用说,按照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没有婚前财产协议的,再婚离婚时,婚前财产,有证据能证明属婚前财产的,属于个人的财产。按照谁的财产归谁执行。不能证明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的,一般要按照婚后财产分割。

再婚结婚后有协议的,也按照协议执行。婚后夫妻双方因婚前财产问题协商一致,有两种情况:

1、同意婚前财产按照婚前财产处理的,签订财产协议的,按照协议书的规定婚前财产处理。

2、同意把婚前财产按照共同财产处理的,签订财产协议的,离婚时按照共同财产分割。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如果父子关系是基于血缘关系形成的,法律是不支持断绝关系的,所以不涉及到财产分配的问题,如果是基于收养关系形成的,解除收养关系后,各自拿回属于自己的财产。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转继承怎么分割财产呢

转继承怎么分割财产呢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甲和乙是夫妻,丙、丁系甲乙的子女,1994年丙娶妻戊,1995年生子已,丁至今独身。2009年3月甲、乙在一起车祸中双双死亡。甲、乙生前有房屋四间,未留遗嘱,也没有遗赠抚养协议。2009年4月丙、丁在对甲、乙夫妻的遗产进行分割前丙因病死亡,也未留有遗嘱。现丁、戊、已三人来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并要求分割遗产份额。

在此案例中关于对戊、已两位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份额有两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戊分得房屋一间,已分得房屋一间。

理由是:在转继承情况下,因为转移的是被转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因此,被转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取得的仅是被转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应继份额的权利,而不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所以,应由被转继承人继承的遗产并不因被转继承人和转继承人之间的配偶身份关系而发生所有权的共有关系,即不能将被转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作为其已取得所有权的财产而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并按析产认定其中一半属配偶另一方,另一半是本人遗产而按法定继承处理。其继承份额是不作为夫妻共有财产而进行分割的,转继承的客体是继承权,不是遗产,因而不存在分割共有财产的问题;

第二种观点认为戊分得房屋一间半,已分得房屋半间。

理由是:转继承的客体应该是遗产,因而,应该划出一半作为被继承人配偶的财产,另一半作为转继承的标的。转继承的本质是二次继承,转继承的客体不是继承权,而是遗产所有权。

笔者认为,从物权法的角度来看第二种观点较为妥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2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的规定,此条规定的继承是为转继承。我国物权法规定物权可以因继承而取的,本案中甲、乙在一起车祸中双双死亡时便产生继承法律关系,丙作为法定继承人在其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与戊共同享有两间房屋所有权,这两间房屋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现丙因病死亡,此时又产生法定继承关系,由戊、已分割属于丙生前个人的财产。在分割丙的遗产前理应对丙与戊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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