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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北大校长蔡元培解聘外籍教授的视角 解读《民法典》中死亡赔偿金的索赔与谈判

发布时间:2021年9月17日 巫山婚姻律师  

  在电视剧《觉醒年代》中,外籍教授克德莱教学不认真,内容枯燥单一,课堂少学生,课外去红灯区鬼混,被北京大学解聘,却引起了国内、国际轩然大波。从一个律师的角度看,外教克德莱教学不合格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有解聘的法律依据,也有各国解聘外籍教授的案例,解聘克德莱应是理所当然。然而在那个内忧外患的中国,蔡元培如何能够顶住段祺瑞政府和英国使馆的压力,着实让观者着急、揪心、愤怒……当蔡元培将《致政府公开信》,《致英国大使馆抗议信》交到外交委员汪大燮手中时,汪大燮连口称赞蔡元培是个“老狐狸”。致政府公开信的内容一旦向全国人民公开,很容易引起全国人民的公愤,声讨政府的声音必然不期而至。之前,段祺瑞可是赶走张勋、阻止溥仪复辟的“功臣”。而如今,却因为一件小事,引起民愤,段祺瑞是绝对不会做的。蔡元培正是抓住了段祺瑞政府的弱点,利用民众的力量,要求段祺瑞重新考虑“克德莱事件”。

  作为一名律师,常常参与死亡赔偿谈判,谈什么,怎么谈,蔡元培解聘克德莱的事件给予我启示和顿悟,现以该视角结合案例浅谈笔者执业十余年的感悟和体会。

  【案例】:张某,女、54岁,农村户口,在某石料加工厂做工,工资150元每天。死者丈夫65岁,子女已年满18岁。一日凌晨5点左右,张某在工作中不慎跌入破碎机,来不及抢救,不幸死亡。受石料加工厂的委托,笔者代表石料加工厂参与死亡赔偿谈判。

  一、谈判前,根据案件的情况准备谈判的内容,解决谈什么的问题。

  作为律师,在谋求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也不损害对方的利益,是律师的本职。经与当事人沟通,石料加工厂愿意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给予赔偿,但也担心死者家属漫天要价,扩大事件影响,受政府安检部门的罚款和停业整顿。根据当事人的目的,我拟定了如下谈判思路:

  1、安抚死者家属情绪并进行慰问。

  2、分析案件性质。死者死亡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这是死者家属最关心的问题。死者家属在赶往谈判的途中,未谋其面,先闻其声。责问公司管理人员,死者到底是如何去世的,为什么没有抢救。所以对于死者死因的定性,是死亡谈判的首要问题。

  3、分析案件法律关系。检索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的专业知识,特别是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如何认定的问题。做到心中有丘壑。

  4、赔偿项目及金额。超龄工伤是否支持抚恤金或被扶着人生活费也是争议焦点之一,目前法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但根据法理,本案死者达到退休年龄,也已丧失劳动能力,不能为他人提供生活来源,因此本案中应不支付持抚恤金或被扶着人生活费。该争议焦点分歧较大,律师应做充分的准备。

  5、解决的途径和方式。分析调解、诉讼两种途径和方式的优与劣,以及政府部门更多的职责是以构建法制社会为原则,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解决矛盾纠纷,而不再为了和谐而和谐,给用人单位施加压力而促成调解。

  6、建议双方寻找利益平衡点,协商解决赔偿。提前了解对方参与谈判人员的构成,文化状况,工作经历,做到心中有数。

  二、谈判中,根据现场情况调整谈判的方法与策略,解决怎么谈的问题。

  1、角色与位置的转换。谈判在乡政府会议室举行,参与谈判的单位有县安检局、乡政府、乡派出所、石料加工厂、死者家属。作为对立面的律师,笔者的发言和观点不但得不到对方的认同和支持,甚至会受到对方的抵抗与攻击。为了让死者家属能够客观、冷静、理智的倾听笔者的发言,是谈判能够顺利进行的关键。经与石料厂股东沟通后,我坐到了县安检局工作人员旁边,以安检局法律顾问的身份发言。笔者不再是代表矛盾的对立面,而是矛盾的中间方。角色与位置的转换,为谈判谋取了良好的开端。

  2、抛出争议焦点,客观分析,不主动做评论。本案争议焦点之一为法律关系,是按工伤标准还是按人身损害赔偿。笔者就本案死者54岁的客观事实,分析本案双方有可能提出的观点。既不否定按工伤标准赔偿,也不肯定按人身损害标准赔偿。如在被追问的情况下,也只表明在司法实践中,有的地方参照工伤进行赔偿,有的地方按人身损害赔偿。最终决定权在法院。其目的在于让死者家属对本案法律关系有进一步的认识,把简单问题程序化。

  3、按不同的法律关系讲明死亡赔偿价款,给死者家属报价界定边界。

  本案中,按工伤赔偿约为91万,按人身损害赔偿分两种情况,城镇人口约为66万,农村人口约为40万。谈判过程中,双方一般均不愿意先报价,都想试探对方的底限。作为律师,将法律明确规定的项目及赔偿金额公示给双方,将双方的报价界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促进谈判顺利进行。在第一轮谈判时,石料加工厂在死者家属不愿先报价的情况下,报价50万。该报价激起死者家属方的愤怒,反报价180万,致使谈判陷入僵局。

  4、化解僵局,背对背斡旋,寻找利益平衡点。

  作为主谈律师,要掌控谈判的局势与节奏。在面对面谈判无法进行时,笔者为了化解僵局,邀请双方分别到旁边的小办公室商量、讨论,再进行下一轮谈判。然后与政府工作人员单独与死者家属沟通,分析180万元的组成及其合理性,比较当地类似案件赔偿金额,寻找利益平衡点,合理调整赔偿金额。

  5、耐心组织多轮谈判,用时间化解死者家属悲情,促使其冷静、理智谈判。

  每一次死亡赔偿案件,都不是一次、两次,一天,两天能够速调结案,作为矛盾的双方,都是在不断地试探对方底限,不断的讨价还价,相互妥协而达成。作为谈判的参与者,应不急不躁,心平气和,作好持久战的准备。在本次谈判中,我能够充分感受到死者家属情绪变化的曲线。第一天,报价180万,谈判在责问声、哭闹声中进行,悲愤的情绪溢于言表。第二天,主张墓地费、法师费,愿意降低到140万。虽然该项目不符合法律规定,但死者家属在为自己的报价找理由,感情悲伤不再悲愤。第三天,石料加工厂出价90万,死者家属在赔偿价没有谈妥的情况下,主动谈支付细节。死者家属表面上不认同90万赔偿价款,但其心理价位不会再坚持140万。已经开始冷静、理智思考善后事宜。第四天,双方以满意的价格谈妥并签订协议。

  死亡赔偿谈判是一项专项法律服务,掌握思路和方法以后,谈判时还应注意发言条理清楚,语气平和,不争不抢;关键词、关键点重复强调;不轻易替当事人表态等。

  ‘尽美矣,又尽善也,把一件事情做到极致的能力,决定了一个律师的高度。法律服务永远在路上,与智者同行,与高人为伍,事半功倍。在看完《觉醒年代》后,我有了新的觉醒。

  肖明安律师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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